绥化市爱心传递志愿者服务队行为规范(征求意见稿)

绥化市爱心传递志愿者服务队  浏览量:1327次 2013-03-21 06:1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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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化市爱心传递志愿者服务队行为规范

(征求意见稿)

  为了充分发扬志愿精神,树立志愿者的良好形象,让每一位志愿者都能够影响和引带身边的人从事公益事业,真正构建起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,特制定此行为规范,望各位志愿者都能认真遵照执行。

  一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

  1、注意自身形象,服装穿着以干净、整洁、大方为本,时刻体现青年志愿者的良好风貌。

  2、从身边做起,尊敬师长、孝敬父母、关爱家人。

3、从小事做起,不乱扔垃圾、不随地吐痰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,不大声喧哗,爱护公共设施,使用文明用语。

4、省水、省电,节约能源。

5、尽量去帮助身边的那些需要帮助的人。

  二、在网络上(QQ群里)

  1、在服务队QQ群里,大家是志愿者的工作关系,请注意聊天内容,对自己的言行负责。

  2、新加入群的朋友,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正式加入服务队。(详见《服务队加入程序》)

  3、要及时把群名片设置成为:“允许管理员协助修改”状态。同时,按要求,把自己的群名片修改为指定格式。

  4、建议使用真实姓名。严格禁止用黄色、暴力、恐怖、反动等不文明词语作为自己的网名。网各选定后,禁止随意自行更改。

  5、群内聊天以志愿服务内容为主。不得散发黄色、暴力、恐怖、反动等不健康、不道德的和非法的信息及图片。

  6、不得随意谈论政治问题,不得往本群内转发没有实际意义的群消息。

  7、不得有谩骂、诽谤、污辱他人等不文明的言语行为,不得以各种理由刷屏,影响群内秩序。

  8、当群内有新成员进入时,在线的成员要适时停止聊天话题,欢迎新成员的加入。

  9、禁止一人使用多个号码加入。如发现,即时清除。

  10、不得发布违背志愿精神的信息和图片。

  11、要经常查看群公告和活动通知。

  三、在接到活动通知后

  1、要仔细阅读活动通知,了解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情况。

  2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及时向组织者询问。

  3、对照自己的时间表,查看是否有时间参加此项志愿服务工作。

  4、如果可以参加活动,则应该第一时间向组织者反馈报名。(这样,组织者就可以根据报名参加的人数,调整和安排具体的活动内容,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)

  5、按照活动内容,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。

  6、严格遵守活动时间,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活动。

  四、在志愿服务工作中

  1、着装整齐,不准穿着奇装异服或特别前卫的服装。

  2、按要求佩带统一标志。

  3、对待志愿服务工作,要态度认真严肃。

  4、尊重受助者人格,严守受助人隐私。工作中,严格禁止嬉戏打闹。

  5、遵守交通规则,遵守公共秩序。

  6、工作进行中,如有急事,需提前离开,要与组织者请假告知。

  7、要听从统一安排,并认真完成好分配的志愿工作。

  8、禁止吸烟,尤其是严格禁止在老人等服务对象的身边吸烟。

  9、要能主动寻找和发现服务需求,积极主动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。

  10、要团结友爱,互谅互助,相互支持,资源共享。

  五、在志愿服务工作结束后

  1、回到集合地点,将团队标志上交给指定人员,统一保管。

  2、收拾好活动场地,使用过的物品恢复原位。不给服务对象留下垃圾和其它麻烦。

  3、听从安排,有序退场。

  4、回去后,对活动写下感言,提出合理性意见,交给组织者。

  5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。

  6、通过志愿服务,提升自身综合素质。

  7、接受公众监督,加强自律。

  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
  本行为规范为爱心传递志愿者服务队最低准则,如有违反,示情节轻重,在对其警告的基础上,可无告知清出志愿者服务队。

  请各位理解,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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